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洋市路南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4GC0501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市路南延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民安公司出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起榭嘉路,南至丽江西路。
建设规模: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1248米,道路规划宽度20米。
总投资:16589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3568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 /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在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至时间2015年1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 87290972。
5.3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1日14时0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宁兴大厦江南路666号903室
联系人:徐春杰
电话:8729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