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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重发)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河(农村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4-12-31 17:17:32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浙江-宁波-江北区 招标业主/代理:  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4.12.3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重发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河农村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江北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4GC0501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河(农村段)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4】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拨款及区自筹共同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整治河道3.88km,改建水闸1座,改建河道沿线跨河桥梁6座及沿线机埠等其他工程。
监理费:约200万元。
招标范围: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河(农村段)整治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保修期满止。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要求: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人自2009年11月1日以来完成过以下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不包括海堤)。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县级及以上水利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认定造价以监理合同上的金额为准;认定时间以县级及以上水利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2)项目总监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证书,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总监自2009年1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监的身份完成过以下类似项目:单个合同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堤防工程(不包括海堤)。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县级及以上水利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认定造价以监理合同上的金额为准;认定时间以县级及以上水利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或“企业备案登记信息”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4)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无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2011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经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年1月12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递交(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或提交后更换项目总监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则作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3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无效,若要继续参加本项目,必须在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持交易证和IC卡重新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系人:屠世侠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关键字:监理,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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