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湖北 | 招标业主/代理: | 咸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2.29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咸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丰县2014年度土地治理小村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遴选第二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咸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编号::XFZFCG-2014-1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咸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咸财采计【2014】1368号计划函要求,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咸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该单位“咸丰县2014年度土地治理(小村)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遴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因采购活动失败,现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FZFCG-2014-110
二、项目名称: 咸丰县2014年度土地治理(小村)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遴选(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
咸丰县2014年度土地治理(小村)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遴选,详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1、要求:
(一)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①。
(四)谈判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本单位近两年(2012年至今)农业综合开发(合同必须是和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签订)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有能力承担本工程监理的企业。
(五)谈判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谈判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3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谈判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谈判供应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恩施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17 0088 2920 0037 986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5日17:00(上班时间)
领取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领取要求:本谈判文件需现场领取,领取文件时需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谈判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参与第三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可以电话报名。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9日8:30-9:30时
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1月9日9:30时
2、谈判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九、其他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毅(电话 0718-6891110)
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宋学睿 陈磊
联系电话: 0718-6681323
传真电话: 0718-6681316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29日
解释:①近两年依法纳税相关资料: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证明的落款时间范围为2014年11月或11月以后)或者两年完整的完税凭证复印件(2012年11月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