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县X246冯家湾至环桥公路长兴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采购业主:”,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X246冯家湾至环桥公路长兴大桥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公路管理局(下称“招标人”),养护资金来自省补及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cx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X246冯家湾至环桥公路长兴大桥改造,具体为① 铁路跨引桥进行上部结构加固处理,沿线其余上部结构、盖梁拆除重建,桥梁跨径组合为14*16m+3*13.3m+20m+29*16.1m+(52+80+52)m+14*16m,新建上部结构分别采用13.3m、16m、16.1m矮T梁;② 主桥结构进行裂缝封闭,桥面铺装更换为10cmC50混凝土+改性乳化沥青防水层+5cm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③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2.2 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
监理内容为:对长兴县X246冯家湾至环桥公路长兴大桥改造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预计为4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业绩。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29日至2015年 1 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11时、14时~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持单位介绍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图纸电子版)。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工程投标文件接受处(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电话:0572-6041160)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兴县招投标网、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东路199号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大楼 四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72-6265191 电 话(传真):0572-6265655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