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
加入时间: | 2014.07.16 | 截止时间: | 2014.07.22 |
盐池县公安局拟对盐池县公安局2014年度协警服装及配饰采购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吴公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14年29号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采购内容:2014年度协警服装及配饰
四、拟采购供应商单位: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依据:专家论证意见
1、此供应商为公安部指定的警用服饰生产厂家(根据公安部令57号2001年2月16日),由于金额数量小,无厂家参与,仅有一家公安部指定厂家参与。所以认同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且盐池县公安局党委会同意申请单一来源。希望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改为单一来源采购,为广大协警更换制式服装。
论证专家:赵志坚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吴忠市教育局
2、根据(公安部令第57号令)《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五条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由公安部指定的企业生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由公安局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考虑到采购人通过两次公示,只有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一家投标,盐池县公安局党委会通过研究,且通过电话咨询吴忠市公安局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此同意盐池县公安局2014年度协警服装及配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论证专家:柳建军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吴忠市自来水公司
3、考虑到协警服装及配饰采购需按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57号2001年2月16日)第五条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由公安部指定的企业生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由公安局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采购方发布两次公告,满足指定生产企业只有一家参与,且标的数额较小,为保证服装及时发放,同意此标段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马峰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六、公示时间:自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结束。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盐池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
盐池县财政局 联系人:路光全 电话:0953-6013416
盐池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建玉 电话:0953-602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