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浙江省 金华市 | 招标业主/代理: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06.25 | 截止时间: | 2014.07.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散[2014]513号)确认书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金湖餐厅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4-SB0679-ZFCG3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详细配置及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万元) |
所属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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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1 |
No.201406126 |
金湖餐厅厨房设备购置及安装 |
1 批 |
89 |
饮服 公司 |
标段 2 |
No.201406127 |
金湖餐厅厨房排烟系统采购及安装 |
1 批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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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3 |
No.201406127 |
金湖餐厅餐具采购 |
1 批 |
21.51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 2014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 招标文件工本费:标段1为500元,标段2、3分别为200元,整本售价最高为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报名资料接收QQ邮箱:2772376851@qq.com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段1为8900元,标段2为2500元,标段3为2200元。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23日9: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必须以投标人企业名义交纳,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23日 9:00-9: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7月23日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开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 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联系人: 郑晓春
联系电话: 0579-83223007
传真: 0579-8322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