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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4-07-21 00:41:01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四川省 四川省 招标业主/代理: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4.05.20 截止时间:  2014.06.12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地区【2014】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地方配套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约占40%,企业自筹约60%,招标人为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地区【2014】1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31801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1500吨/日。一期规模为1000吨/日,二期规模为500吨/日。土建等公辅工程按1500吨/日规模建设。其中:焚烧采用往复式机械炉排工艺;烟气净化采用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余热回收锅炉选用中温中压锅炉系统;配备2台1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污水采用厌氧-外置式两级硝化反硝化技术;飞灰采取螯合剂稳定固化。 2.3计划工期:5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起算。 2.4招标范围:完成处理规模共1500t/d、年处理量超过49.95万吨、采用“焚烧+填埋”技术路线、基本配置为“三炉两机”、残渣综合利用且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及生产系统等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初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无条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跟踪审计;并在稳定性运行期满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承包人无偿进行项目技术指导、运行监控和维修,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A)、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B)、独立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整;(C)、投标人的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与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电力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6年(2008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600t/d以上规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或设计或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焚烧炉成套设备生产厂家或设计单位。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其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焚烧炉成套设备生产厂家;2、联合体组成成员最多不超过三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4、焚烧炉成套设备生产厂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4 年 5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周末照常出售),在 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二段33号投资大厦5F ) (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并收取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含电子文档一份,以纸质文档为准)。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6月1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二段33号投资大厦5F

 

邮编:/

 

联 系 人:高静

 

电话: 0830-3235286

 

传真: 0830-323528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十八号三栋1404室

 

邮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028-65013213

 

传真: 028-84597486

 

 

关键字:回收锅,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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