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交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交城县交通运输局交城县交城山旅游大通道祁方线改线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山西-吕梁-交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交城县交通运输局,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根据《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建设与运营,拓宽政府的融资渠道,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方式,缓解政府在短期内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压力,提升服务效率及城市管理水平,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交城县交城山旅游大通道(祁方线改线)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交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山西省交城县交城山旅游大通道(祁方线改线)PPP项目
项目编号:HTZ2017-184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交城县的西部山区,是交城县通往庞泉沟自然保护区的便捷通道,项目起点位于洪相乡新国道G307,途径羊圈沟、石树沟、偏圈沟、石榴沟、大翁梁、虎喊沟河、文峪河水库、东社村、省道219、沙沟村、文峪河,终点接至西社镇沙沟村附近的省道S219。
该项目路线全长15.589公里,隧道7座,大、中桥12座,涵洞34道,路基土石方310.5万立方米,排水防护14.06万立方米,路面工程113.7平方千米。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71115.85万元,包括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以经政府方最终审计的决算金额为准。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2年。
三、PPP运作方式:
(一)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人
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政府授权交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二)政府授权出资代表
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授权交城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授权出资代表。
(三)PPP模式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四)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17年(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建设期暂定2年),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承担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责任,合同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随附的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五)项目公司
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4223.17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分别出资11378.54万元和2844.63万元,对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六)项目融资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4223.17万元人民币,作为本项目资本金。项目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由中选社会资本承担最终融资责任。
(七)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可用性绩效考核结果,按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年可用性付费;根据运维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支付年运维绩效付费。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的管理能力和施工能力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能够独立承担本次采购项目供应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3)至少拟派两名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至少投资(包括施工)或建设(包括施工)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4)申请人的财务及融资能力
1)申请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的企业总资产须满足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到2亿元人民币。
3)近三年度(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近三年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或企业发债许可(以授信合同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为准),且金额不低于6亿元;
(5)对申请人的法律要求
1)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2)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
4)申请人在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6)对申请人的其他声明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
3)社会资本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合法理由,拒签或推迟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者(招标方原因除外)视为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施工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联合体业绩可共享。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财务投资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制合格申请人数量。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太原市平阳路学府街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环境三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其中,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人,提供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
4、联合体身份申请人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共同投标协议。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到场。(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要求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到场即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1正6副共7份,同时附U盘一个)面送至太原市平阳路学府街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
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9月01日9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资格预审时间(开标)为北京时间2017年9月01日9时。
资格预审地点为太原市平阳路学府街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交城县龙山大街与坡底道交叉口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93580370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学府街119号鸿富综合楼26层
联系人:许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351-7285300
山西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