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泸州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泸州-纳溪区,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LZZFCGGJ(2014)4003,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LZZFCGGJ(2014)4003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4-12-31 17:00 到 2015-01-05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妇幼保健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1.2优良的质量和信誉记录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1.3 投标人提供由非本单位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是2014年1月1日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2014年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明文规定取消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泸州市纳溪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4292240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钓鱼台路爱丁堡小区三号楼二单元二十七号 联系电话:0830-236675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0-2366757 | ||
其它内容 | 各潜在供应商: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5年1月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 ||
备注: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