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广元实验室仪器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元-旺苍县,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代理:旺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Wczfcg﹝2014﹞ 110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4-12-12 09:30 到 2014-12-19 17: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旺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5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性要求: 包件1、2、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非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件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7.非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件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7.非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主要指纯水处理器、微生物过滤检测系统、六孔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低温高速离心机、固相微萃取系统、全自动氮吹浓缩仪、全自动双道注射泵原子荧光光度计);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产品应具备的资质性要求: 1.包件4:投标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 2.包件5:投标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主要指低温高速离心机、CO2培养箱、高压灭菌器);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839-4220562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旺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区D区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39-620166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旺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839-4220562 | ||
其它内容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