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信息 | 招标业主/代理: | 江西大晟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1.19 | 截止时间: | 云南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饶经济开发区至铅山县城连接路基工程(一标段)已由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饶发改交通字【2013】31号文 批准建设,由于本项目采取投资招商模式建设,建设投资方为江西大晟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标后与江西大晟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也由江西大晟投资有限公司结算并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上饶经济开发区至铅山县城连接线起于上饶经济开发区马鞍山大道(沪昆高速上饶经开区连接线即320南移线路)与在建的凤凰西大道交叉口,途径上饶经济开发区董团乡、铅山县鹅湖镇、新滩乡,终于铅山县城九狮大桥,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15公里,总投资约4亿元。本项目为上饶经济开发区至铅山县城连接线的一段,全长约6.5公里,总投资约8800万元,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一年,2015年12月完工,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幅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一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K0+000——K6+500(约6.5公里),总投资约:8800万元,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图纸内的路基、桥涵等全部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计划要求:12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有足够资产能力对工程进行全额投资建设。
3.2 委托人必须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职称,并出席开标会。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需在公告发出报名截止前到江西大晟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商)处签订诚信承诺书,并由江西大晟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投标。
3.4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是投标人的正式在职职工,并提供本工程投标报名当月前12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向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交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本工程开标当月前12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拟派的公路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证明和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在招标代理处(上饶市带湖花城39栋2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images-w/zbgg/2014-11/)中申请投标。
5.2 报名资料费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 8 日 09 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分至 09 时 3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龚永林(章)
报名联系人:陈烨 联系电话:15070815026
招标人:江西大晟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铅山县交通运输局(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