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南宁 | 招标业主/代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1.13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门诊楼二次装修工程(GXZC2014-G2-2423-GXGC)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门诊楼二次装修工程(GXZC2014-G2-2423-GXGC)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405100009)批准,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门诊楼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门诊楼二次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GXZC2014-G2-2423-GXGC
三、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六、预公示期: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7日
七:预公示说明:各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应在2014年11月17日17时前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应说明理由、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公开招标文件。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长湖路52号城市印象B座18楼 1805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8577112626
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