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河池-巴马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1.12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1-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河池医疗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河池-巴马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编号:TZZC2014MG054,公告类型:招标预告。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TZZC2014MG054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TZZC2014MG054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腹腔镜1台等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正常上班时间)。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购买,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代理人2014年7月-2014年9月社保缴费证明(含银行缴款单据)原件(以上资料证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4年12月5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交至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并确保到账。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整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在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何工 0771-2826009 传真:0771-2826009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7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要求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要求。
二、本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要求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要求同时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技术响应表。
三、凡在“技术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投标无效。
四、评标时,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本表技术要求中含有某一品牌特有的参数或限制性要求的,有权认定不作为主要技术要求处理。
五、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0]82号)的规定,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该清单内的产品。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
1 |
高清腹腔镜 |
1套 |
一、摄像系统: 1.具有数字信号高清输出(HD/SD SDI)功能,可连接单晶片,三晶片和高清摄像头(1CCD,3CCD,H-CCD),具有卡式连接器,全封闭防水,便于清洗消毒; 2.高清摄像头可高温高压消毒,连接多种光学试管; 3.具有构造和轮廓两种结构强调功能; 4.具有PC卡的静态储存功能和DV录制功能,通过HD-SDI信号传输降低图像信号损耗; 5.具有窄带成像技术(NBI),增强对粘膜表面毛细血管和其他结构的观察; 6. 具有自动测光功能和电子放大功能; 7. 轮廓强调功能和图像增强模式; 8. 具有画中画功能(PinP); 9. 图像冻结功能; 10.自动记忆功能,可自动记忆白平衡,测光模式,增强功能,图像大小,色调等内容。
二、冷光源: 1.采用300W氙气短弧灯(无臭氧)冷光源; 2.可发射415和540纳米两种不同波长的窄波光,用于窄带成像技术(NBI)观察; 3.可通过伺服光控方式实行自动感光17级; 4. 具有全自动调光、自动亮度控制功能; 5. 具有后备应急的150W卤素灯泡; 6. 前面板指示灯具有NBI,白光观察时呈绿色,NBI观察时呈白色 ; 7.灯泡连续使用寿命大于500小时以上。
三、高流量气腹机: 1.气流量不低于35升/分钟,有效维持预设腹腔压力; 2.包括气腹针,气瓶接头,外置减压阀; 3.有自动排烟装置、可以与高频电刀连接通过脚踏开关实现自动排烟; 4.具有腹内压设定及实际腹内压显示; 5.可进行流量设定及流量选择; 6.防电击保护:CF级; 7.有过压及堵塞报警功能。
四、高清光学试管: 1.10 mm,锁型,视野角为30度; 2.高清成像,蓝宝石玻璃镜面; 3.可高温高压消毒。
五、高清医用显示器 1.24寸高清液晶专业显示器。
六、专用台车 1.同品牌专用台车。
七、配置清单 高清摄像装置主机 1台 高清HD摄像头 1个 冷光源 1套 导光束 1批 气腹机 1台 气腹针 1套 气腹机配件 1批 10mm 30°镜 1个 24" 彩色液晶显示器 1台 专用台车 1辆 |
|
2 |
超声高频集成系统 |
1套 |
一、主机 1.使用通用接口并可自动识别仪器; 2. 融合超声刀和高级智能双极技术的发生器; 3.广角高分辨率显示器; 4.外形设计轻便,节省手术室空间; 5.可通过U盘更新系统软件版本; 6.快速简便的触屏设置以及清晰显示的诊断信息。
二、超声刀模块 1. 具有ATT组织感应技术,能根据钳口中组织的阻力变化相应的调整能量输出,确保刀头不会和垫片过度摩擦产生高温; 2. 刀头的振动频率为55,500HZ, 能保证最佳的切割与凝血效果(最大可安全处理5mm及以下血管); 3. 刀头的振动幅度为60~100微米,配合空洞化效应,保证有最佳的切割效果 4. 既可行腔镜手术,又可行开放手术; 5. 为最新一代数码化设计,功率传递的稳定性提高,可承载更大负荷,保证持续一致切割大块组织而不报警; 6. 手柄内含智能芯片,提供系统诊断功能, 可快速准确找出问题所在,并帮助用户排除故障; 7. 手柄内含智能芯片,能记载主机使用的历史记录; 8. 手柄可配接带手控装置的转接帽,以用于开腹手术,不仅使操作方便,且使切割及止血更为精确; 9. 手控脚控使用同一手柄,坚固耐用; 10. 刀头款式多样,满足医院不同科室、不同手术的需要; 11. 10mm刀头有不同的刀面:锐面、钝面、平面,满足手术中不同组织的凝固与切割的需要; 12. 刀头或刀面可以360度旋转,满足腔镜手术的需要; 13. 超声剪刀头形状有直线形,也有弯形,除切割止血外,还有分离、抓持组织的功能; 14. 5mm弯形超声剪,在切割及凝血时,可以保证有好的手术视野及最小的创伤; 15. 超声刀刀头(5mm超级多用剪)具有一体化手控,切割速度达到4-6秒,使组织损伤最小化; 16. 超声刀刀头(5mm超级多用剪)具备安全处理5mm及以下血管的能力; 17. 在工作时有功率大小的档位显示,刀头工作时有声音的提示工作状况; 18. 主机有自检功能, 且自检时间不超过三秒钟,以适合临床手术需要有三种不同的声音,十一档音量调节,且声音不能完全降至零; 19. 一个脚控接口,且有较宽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的脚踏开关,使医生的使用更方便,更舒适; 20. 配有检测换能器手柄及刀头性能好坏的必需工具。
三、高级智能双极模块 ★1.“工形刀”设计使得钳口可以保持一致的高压榨力,切割和凝闭最大7mm的脉管,凝闭的大血管爆破压达到正常心缩压的七倍; 2.“PTC”材料的应用使得钳口组织温度维持在100摄氏度之内,从而可以有效的减小组织损伤,同时降低粘附,炭化,烟雾; 3.“多回路电极”可以使电路回路锁定在钳口内,从而有效降低电流向外扩张引起的侧向热损伤,侧向热损伤是1mm; 4.切割和凝闭可以同时进行,钳口集切割,凝闭,抓持,分离于一体。 四、配置清单 1.主机发生器 1台 2.灰手柄 1根 3.连接器 1个 4.发生器脚踏开关 1个 5.车架 1辆 6.刀头(开放)NSLG2C25(1套) 7.刀头(腔镜)NSLG2C35(1套) 8.刀头(开放)HAR23(1套) 9.刀头(腔镜)HAR36(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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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
1台 |
1.有效使用容积:≥100L; 2.灭菌方法:过氧化氢等离子体技术;过氧化氢在线提纯技术,将过氧化氢浓度提纯到96.8%以上;过氧化氢无残留、环境无影响技术,工作环境符合国标要求; 3.灭菌剂:60%过氧化氢;卡匣式封装;全自动针刺胶囊吸入式;每循环灭菌剂量≤4.4ml; 4.灭菌速度:标准循环≤55分钟; 5.灭菌模式:多程序选择,有标准循环、快速循环; 6.灭菌温度:50℃±5℃; 7.灭菌效果:单循环灭菌程序能对直径0.8mm,长度300mm不锈钢管 和直径1mm,长度1000mm聚四氟乙烯管进行有效灭菌; 8.主控制系统:PLC控制;中文显示彩色触摸屏;灭菌程序的压力下限、灭菌时间等参数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9.测试方法:枯草杆菌芽孢或嗜热脂肪杆菌生物监测; 10.灭菌记录:灭菌过程的温度,压力,时间,循环模式,过程阶段等均在触摸屏上自动显示,灭菌结束后自动打印工作过程参数; 11.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灭菌压力,温度,卡匣胶囊数量,过氧化氢提纯参数等实时监控,有报警设置;关键部件,真空泵换油等保养报警提示; 12.灭菌室门:液晶屏触摸,自动开关门,防夹手设计; 13.灭菌室结构及材质:方形结构,优质航空铝材; 14.灭菌残留物:无毒害; 15.对医务人员影响:等离子体所发生紫外线完全屏蔽,与操作者完全隔离,肉眼不可见; 16.耗材配备齐全:等离子专用化学指示卡、化学指示标签、包装袋、灭菌剂、自含式生物指示剂;多种规格灭菌剂包装形式可满足不同用户需求;所有耗材与设备同一公司生产,保证供应。提供相应卫生许可批件; 17.电源:AC380V,50Hz; 18.等离子体的产生:单一交流电放电方式即可;保证100%等离子放电成功; 19.配件:真空泵、压力变送器、电磁阀、空气过滤器、PLC、温度控制器、继电器等配件各一套(随机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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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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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质保期1年,按照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终身包修、维护(期间只收配件费免收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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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技术 服务要求 |
1、售后服务要求:⑴按厂家承诺进行;⑵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派出有相应资格的专职工程师到达现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买方不需要添加额外设备,直至正常使用;⑶接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有效回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保修期内免费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 2、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 3、投标人提供的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 4、中标人所投产品,如有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必须派出厂方代表协助检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制造商或销售商)需在广西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并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 6、打“★”的为必备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 7、所投产品应提供包含该设备生产商编写的、完整的、中文版的性能参数描述等有关产品说明或彩页(可以是从生产厂家网页下载的PDF或HTML文件,但必须提供下载网址),以供评标时核对。如评审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性能参数与产品说明或彩页不一致时,可要求澄清,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详细说明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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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货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广西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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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
签订合同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总金额20%,装机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付总金额60%,余款20%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在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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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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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 条件 |
按《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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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按《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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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或业绩 要 求 |
按《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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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商授权 |
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有产品生产厂家或有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注: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外品牌产品,可以由该品牌产品在国内的有权经销商出具授权,有权经销商包括该国外品牌的国内经销商、地区总经销商及获得他们直接授权的经销商。国外品牌在国内生产的产品,同样适用于本条规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内品牌产品,可以由该品牌产品在国内的有权经销商出具授权,有权经销商包括国内品牌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国内总经销商或地区总经销商等。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TZZC2014MG054 |
2 |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招标公告》第五点。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中标人收取。 |
4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实际交纳的保证金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
5 |
现场踏勘:无 |
6 |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
7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4(详细见公告中公布的网站)。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
8 |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一 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第九点。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第十点。 |
11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12 |
公告发布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13 |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提供保证金收据和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送达本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14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
15 |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16 |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签订合同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总金额20%,装机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付总金额60%,余款20%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在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 |
17 |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
18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 “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投“★”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采购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竞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4)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5)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公司将延迟截标和开标时间不少于十日,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及标准;
4.合同主要条款;
5.招标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14 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本公司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公司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投标人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更改通知等),或在网上查询,如在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电话通知时以投标人购买标书所留电话,如投标人所留电话有误或打不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第1部分.资信及商务文件: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或者证明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副本内页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2)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产品销售许可证(如有请提供);
(5)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表的要求提供);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12)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1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可选):
(14)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15)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16)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8)投标人关于产品生产时间、升级或者更新淘汰计划、配件供应以及本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见投标声明书)
(19)投标人情况介绍;
第2部分.技术文件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原材料、人工费清单。
(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精度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精度实测数据)。
(6)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7)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8)技术响应表。
(9)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 (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1)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第3部分.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投标人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6.投标报价指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7.为防止价格的不正当竞争,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性,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严重不平衡、不合理,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产品的价格成本构成明细,包括:各种原材料价格、人员工资、水电、燃料和管理等项费用成本,以及税金、利润、运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或无法合理解释而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代为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款形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退款方式:银行转账为唯一退款方式。
3.投标人应按本须知中所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于规定日期前交到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上,并且必须将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为本项目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交款凭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收款单位以确认款项到账方可开具收据,请投标人考虑转账时间,否则后果自负)。评标结束后,若投标人被列入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而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上没有收到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4. 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转款后必须及时将清晰的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传真或交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传真:0771-2826009),复印件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用途(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电话等;以便于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保证金。
5.对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接收。
6.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8.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送达本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9.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左上角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袋、开标一览表文件袋等样式由投标人按本文件中规定的制作。
2.投标正、副本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并加以密封,所有封贴处必须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3.开标一览表(所有的开标一览表应合并装订成一份)一并装入开标一览表文件袋内(开标一览表文件袋样式按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制作)加以密封,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4.投标文件袋与开标一览表文件袋须独立分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两个独立的包装递交。
5.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6. 投标人自行制作文件袋,但所制作的文件袋封面文字内容必须与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一致。
7.投标文件的密封以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拒收。
9.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1.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后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8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6.唱标;
7. 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注:①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本公司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②开标后,某分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公司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及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栏上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1)中标服务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 费率型 务 类 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九.解释权
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十.其他
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保证内容应包括,其投标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如其产品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投标厂商应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投标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一.通讯地址
1.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单位全称: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植物路50号
邮政编码:530021;
电 话:0771-2826009;
传 真:0771-2826009;
开户名称: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桃源路西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5520 5050 180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聘请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五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技术,售后服务,业绩信誉,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50分;综合技术分22分;售后服务分18分;综合实力分6分;政策功能分4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50分
(1)投标产品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生产厂家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50分
(3)某投标人价格分 = ×50分
2、综合技术分……………………………………………………………………………………………22分
(1)主要设备技术性能参数、设备配置分(满分13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4分。
评定分三档:一档0.1~3分、二档3.1~6分、三档6.1~9分,不入当不得加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招标文件集体讨论主要设备技术性能参数、设备配置等级,由评委集体讨论确定评定标准形成书面材料,并由评委按此标准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的等级后,由评委在各档次内打分。
(2)主要设备品牌档次分(满分9分)
评定分三档:一档0.1~3分、二档3.1~6分、三档6.1~9分。由评委在打分前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品牌的档次后,按档次打分,其中属于相同品牌的其分值应相同。
3、售后服务分……………………………………………………………………………………………18分
评定分三档:一般0.1~6分、良好6.1~12分、优秀12.1~18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招标文件集体讨论售后服务方案等级评定标准并形成书面材料,然后按此标准根据售后服务承诺书:接故障通知到达现场时间、保修期内(外)具体措施、本地化服务、维修成本、配备的售后服务人员等方面考虑,并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由评委集体讨论确定评定标准形成书面材料,并由评委按此标准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等级后,由评委在各档次内打分。
4、综合实力分………………………………………………………………………………………………………………………………………………………………6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招标文件集体讨论综合实力等级评定标准并形成书面材料,然后按此标准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取得同类项目的中标业绩、企业荣誉认证证书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由评委集体讨论确认评定标准形成书面材料,并由评委按此标准集体讨论确认各投标人综合实力的等级后,由评委打分。
5、政策功能分………………………………………………………………………………………………4分
(1)环保、节能产品分(满分2分)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公布的环保、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根据货物的功能、用途选定,并提供目录复印件)得2分。(产品价格占总价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
(2)对于投标产品产地属于广西区内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 (产品价格占总价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满分2分)
总得分 =1 + 2 + 3 + 4 + 5
三、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五家(含五家)以上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第二、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四家(含四家)以下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格式)
采购单位(甲方):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采购计划号:
项目名称和编号:医疗设备采购(TZZC2014MG054)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规格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 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 货物的运输方式: 。
3. 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向甲方另收任何费用。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 交货时间: 、地点: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5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由甲方根据情况合理安排
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保修期: 按投标文件的承诺
3.甲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格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九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限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期限,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调节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说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入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款、行政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给甲方。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合同金额3‰违约金,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5%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6.乙方未按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发生一次或每超过24小时不能解决故障的,乙方应按结算货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当以现金补足。
7.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处理,所需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补。
8.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按结算货款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9.因产品质量导致相关人员人身伤害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因为甲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事故除外),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拒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三天内将不可抗力事由书面送达对方。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有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地(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金额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金额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下列文件属于合同附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其他合同附件。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合同附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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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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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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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2.采购文件中有要求但无格式提供的则由投标人自拟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资信/商务文件
一.资信/商务文件目录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或者证明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副本内页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2)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产品销售许可证(如有请提供);
(5)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按采购需求表的要求提供);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1)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12)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本地化服务能力等);
★(1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可选):
(14)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15)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16)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18)投标人关于产品生产时间、升级或者更新淘汰计划、配件供应以及本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见投标声明书)
(19)投标人情况介绍;
二.部分资信/商务文件格式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 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_
我_______ _(姓名)系_______ 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__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 标 声 明 书
致:_______ 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_
_______ 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_
我___ _(姓名)系_______ 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 _ 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___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该型号产品我方有现货可供,并已于 年 月生产完工或向 (原厂商名称)购进[或需在中标后向 订购]。
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型号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_
日 期: _
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同时需提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证明材料(如2013年财务报表、社保证明材料等,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符合上述划分标准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格式自拟)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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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
验收报告 |
用户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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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设备材料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
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我们 (制造商或者进口机电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址在 的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关于 项目(招标编号: )要求采购的由我方制造/或进口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原厂商,我方保证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提供纯正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我方保证:该产品既非试验产品也非积压产品,而是于 年生产的成熟产品,且生产(完工)日期不早于 年 月;在可以预见的 (天)内,我方没有对该型号产品进行升级、停产、淘汰的计划。
4.我方该型号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良好,最近实施(完工)的同类项目有:
采购单位 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签订 日期 |
验收 日期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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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有关该型号产品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原厂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
服务网点名称 |
|
投标文件 页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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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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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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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投标人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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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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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术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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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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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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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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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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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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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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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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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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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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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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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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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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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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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一、.技术文件目录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和现状。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原材料、人工费清单。
(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精度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精度实测数据)。
(6)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7)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8)技术响应表。
(9)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1)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 部分技术文件格式
附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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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配置清单格式:
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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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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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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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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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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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货物名称 |
投标文件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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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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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投标人应根据每一项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逐条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列明详细技术参数,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售后服务方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序号 |
优惠内容 |
适用机型 |
单价 |
比投标报价优惠率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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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
|
% |
3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
二.报价文件格式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_______ 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_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 _),签字代表_______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_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个 日(自然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 _电话:_______ _____________ __
传真: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 _____ 职务: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数量 |
单价(元) |
单价汇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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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总 价(元)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可以手写,密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