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4A级青溪古城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十四标段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青川县4A级青溪古城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川县4A级青溪古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发〔20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川县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川县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发〔202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集旅游咨询服务、游客集散、旅游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青溪古城游客集散中心100000平方米,青溪古城景区至广平高速公路主干道及古城景区环路18.5Km;改造提升青溪字窟、县衙、牌坊、钟鼓楼等旅游景点,完善提升地下综合管廊10公里及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本项目投资额15亿元。
2.3计划工期:107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施工工期:8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标段红线图涉及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十四标段:项目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含双层停车场)。主要集停车、票务大厅、换乘中心、智慧中心、票务安检中心、酒店等功能。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停车位1200个、特色客房123间、智慧演艺中心300余人等;预计投资1.25亿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5日00时00分至2022年04月19日23时59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05日09时 30分,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川县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青川县乔庄镇东山路114号
邮 编:6281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9-720900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01-1104室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028-86259836
传 真:028-86259836
2022 年04 月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