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旺苍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旺苍县张华镇大地村6社凉水田滑坡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旺苍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旺苍县张华镇大地村6社凉水田滑坡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旺发改〔2022〕2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不足部分县级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2〕2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旺苍县张华镇
2.2项目规模:根据区内的工程地质条件和规模,在确保工程建设区安全的情况下,选择工程治理的内容为:桩板墙和抗滑桩(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2.3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4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当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 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近3年(一般限定在 5 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3个(0 至 3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9年 4月 1 日以来已完成终验的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施工。
3.1.3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 (注册专业不限)
二级(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
3.1.4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中 (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至少具有/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1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5日00时00分至2022年4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sc.gov.cn/),通过数字证书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报名。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2022__年_5_月_6日_10_时_30__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旺苍县西凤巷104号
邮编: 628200
联系人: 蒲老师
电话: 0839-4204118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28-86669985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22年4月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