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期中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各付合同价的 35%,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后一周内付合同价的1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在泰州市域外无在监工程。
(2)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
注:以上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业绩:无要求
(4)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5)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a、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b、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c、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d、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 0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丁亚萍
电 话:0523-80738706
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建忠
电 话:13852888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