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完成合同工作量的60%,待养护、一年缺陷修补,成活率达到98%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第二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并取得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造价控制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付款前开具对应数额的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付款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期间完成的单项合同价≥1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注:单纯的绿化管理养护项目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显示专业不明确,则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评审表”证明其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 0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 15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施沐言
电 话:0523-87601059
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建忠
电 话:13852888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