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笠泽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笠泽路西延(夏蓉街-S230段)新建工程交...,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江,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E3205840327000150,招标文件售价:评标办法,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笠泽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40327000150 | 项目名称 | 笠泽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840327000150003001; | 标段名称 | 笠泽路西延(夏蓉街-S230段)新建工程交通附属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市政公用局的笠泽路西延(夏蓉街-S230段)新建工程交通附属工程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发改行审发[2014]238号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联系电话:63986698 注册证号: 苏[造]18320019644 (3)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以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2号)。 (6)拒绝“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7)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8)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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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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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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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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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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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市政公用局的笠泽路西延(夏蓉街-S230段)新建工程交通附属工程已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发改行审发[2014]238号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联系电话:63986698 注册证号: 苏[造]18320019644 (3)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以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2号)。 (6)拒绝“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7)投标人在建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在调查期内拒绝投标。 (8)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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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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