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代建;,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编号:E320501030401013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10136 | 项目名称 |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10136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代建;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3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3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代建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代建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锦街道苏锦一村四合苑(丹桂苑、海棠苑、白兰苑、百合苑)。 规模:建筑面积约14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818万元,代建费用合同估算价约123.18万元。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3月16日10:00至2021年03月23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9日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7.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名录库内单位;3)拟选代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代建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按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7.4取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7.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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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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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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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代建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四合苑综合整治)-项目代建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锦街道苏锦一村四合苑(丹桂苑、海棠苑、白兰苑、百合苑)。 规模:建筑面积约143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818万元,代建费用合同估算价约123.18万元。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3月16日10:00至2021年03月23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9日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7.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名录库内单位;3)拟选代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代建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按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7.4取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7.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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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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