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施工JHDDDY-SG02标段,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120307000501,招标文件售价:250,开标地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在,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120307000501 | 项目名称 |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120307000501002002 | 标段名称 |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施工JHDDDY-SG02标段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0]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1.2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拟建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项目西起综艺集团东,将机场互通连接线落地段桥梁顶升,向东全程连续高架,跨过珠江路后落地,采用主辅路顺接扬子江路,全线长约10.6 km,其中高架桥长约10km。工程采用连续高架的快速化方案,高架主路按城市快速路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地面辅路按城市主干路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 2.1.3合同估算价:约334555万元 2.1.4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5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8日,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中间进度节点: 各标段所有桩基础(含桩底注浆)、承台及墩身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全部高架桥梁的箱梁结构(预应力张拉结束)及防撞护栏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各标段沥青面层摊铺结束、伸缩缝安装结束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2022年6月30日前全线竣工通车。由拆迁等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除外(解释权归发包人)。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奖项要求:创建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争创国优。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JHDDDY-SG01标段:桩号MK0+000~MK1+311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3077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2标段:桩号MK1+311~MK2+899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7326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3标段:桩号MK2+899~MK4+207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41553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4标段:桩号MK4+207~MK5+808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4832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5标段:桩号MK5+808~MK7+189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54844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6标段:桩号MK7+189~MK8+938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52336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7标段:桩号MK8+938~MK10+649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33467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若未明确说明,则7个标段要求一致)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JHDDDY-SG01、02、03、0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HDDDY-SG05、06、07标段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人)必须为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联合体招标方案的批复》通建[2020]146号文件批准的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2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JHDDDY-SG05、06、07标段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6个月(2020年5月到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JHDDDY-SG01、03、04、05、06、07标段: 2013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或国省干线公路)工程且该工程中须包含连续长度不低于400米且主跨跨径≥35米的现浇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工程,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JHDDDY-SG02标段: 2013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或国省干线公路)工程且该工程中须包含连续长度不低于400米且主跨跨径≥80米的现浇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工程,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证书(竣工/交工验收证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和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发票即可),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四项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若拟投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经备案的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项目业绩属于拟投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件执行)。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自 2018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5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11月20日至 2020 年12月11日 9 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月11日9 时 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在2020年12月11日 9 时15分前到达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第3050开标室参加开标会,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退回。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可在任意地点进行操作。 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充分考虑停车不便及疫情防控等因素,提前到场,避免迟到。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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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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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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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0]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1.2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拟建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项目西起综艺集团东,将机场互通连接线落地段桥梁顶升,向东全程连续高架,跨过珠江路后落地,采用主辅路顺接扬子江路,全线长约10.6 km,其中高架桥长约10km。工程采用连续高架的快速化方案,高架主路按城市快速路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地面辅路按城市主干路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 2.1.3合同估算价:约334555万元 2.1.4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5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8日,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中间进度节点: 各标段所有桩基础(含桩底注浆)、承台及墩身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全部高架桥梁的箱梁结构(预应力张拉结束)及防撞护栏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各标段沥青面层摊铺结束、伸缩缝安装结束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2022年6月30日前全线竣工通车。由拆迁等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除外(解释权归发包人)。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奖项要求:创建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争创国优。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JHDDDY-SG01标段:桩号MK0+000~MK1+311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3077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2标段:桩号MK1+311~MK2+899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7326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3标段:桩号MK2+899~MK4+207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41553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4标段:桩号MK4+207~MK5+808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4832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5标段:桩号MK5+808~MK7+189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54844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6标段:桩号MK7+189~MK8+938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52336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JHDDDY-SG07标段:桩号MK8+938~MK10+649段高架桥、道路、雨污水等工程,建安费约33467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若未明确说明,则7个标段要求一致)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JHDDDY-SG01、02、03、0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JHDDDY-SG05、06、07标段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人)必须为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联合体招标方案的批复》通建[2020]146号文件批准的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2家。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JHDDDY-SG05、06、07标段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6个月(2020年5月到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JHDDDY-SG01、03、04、05、06、07标段: 2013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或国省干线公路)工程且该工程中须包含连续长度不低于400米且主跨跨径≥35米的现浇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工程,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JHDDDY-SG02标段: 2013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或国省干线公路)工程且该工程中须包含连续长度不低于400米且主跨跨径≥80米的现浇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工程,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证书(竣工/交工验收证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和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发票即可),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四项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若拟投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经备案的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项目业绩属于拟投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件执行)。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自 2018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 1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 9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5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11月20日至 2020 年12月11日 9 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月11日9 时 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在2020年12月11日 9 时15分前到达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三楼)第3050开标室参加开标会,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退回。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可在任意地点进行操作。 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充分考虑停车不便及疫情防控等因素,提前到场,避免迟到。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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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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