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浦江分中心及企业服务中心用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标编号:SHXM-00-20161206-0655,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江分中心及企业服务中心用工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具有人才服务、劳务派遣等方面的独立法人或社会组织;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5)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6)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江分中心及企业服务中心用工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206-065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6-z92394,12-16-z9239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含2个包件,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包件均做出投标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仅对其中单一包件做出响应的投标。 包件一: 包件名称:企业服务中心用工服务采购,预算金额:26.25万元。购买6个人员,提供5个月的劳务用工人员管理、代发工资福利等用工服务。 包件二: 包件名称:上海市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浦江分中心用工服务采购,预算金额:70万元。购买16个人员,提供5个月的劳务用工人员管理、代发工资福利等用工服务。
5、交付地址:闵行区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5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9625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9625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2-0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1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1)购买时间:2016年12月08日~2016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2)地点: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3)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2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2-2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
2、开标地点: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 地址: | 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
邮编: | 201199 | 邮编: | 201199 |
联系人: | 徐天弥 | 联系人: | 叶辰东 |
电话: | 64985000*6407 | 电话: | 021-64985239 |
传真: | 64985000 | 传真: | 021-64888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