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0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扬州食品快速检测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扬州-高邮,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编号:GYZCG,招标文件售价:400,开标地点:高邮市海潮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所需的食品快速检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ZCG—20164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建设13个区域性食品快检中心所需的基本快检设备设施,要求设备可以对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真菌毒素、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食源性致病菌等项目进行快速定性或定量检测。
项目预算:816.01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销售授权委托书。同一产品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软件开发设计等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4日,每天8:30-11:30,14:00-17:30,购领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4616755),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17:30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6年12月15日17:30(北京时间)前送达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6年12月29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9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校408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聂影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14:30
开标地点: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校408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树明 联系电话:18912130803
2、采购组织人: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14—84616755
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校209室)
邮编:22560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确认(2016年12月27日17:30)前连同投标确认函一起传真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户名: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高邮建设银行盂城分理处
帐 号:320501746340000000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电汇等方式缴纳。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