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5,截止日期:2015-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省长乐市岱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长乐,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ZZFZ2015招字01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FZ2015招字011号 |
开标时间:2015-02-02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ZFZ2015招字011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长乐市岱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发改基【2014】1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市岱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长乐市岱灵水库;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总投资203.58万元;本工程控制价为1966336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注:①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①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 年 1 月 6 日至2015年 1 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2 月 2 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和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一份退保证金资料(含退保收据:收据上的交款单位要写: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和长乐市潭头镇会计核算中心、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单独用密封袋密封装好,以便于招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递交退保资料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fjcl.gov.cn)、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公布。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乐市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乐市潭头镇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286807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金鸡山温泉疗养院10号楼二楼 电话:0591-87678739、15659377333 传真:0591-83801221 联系人:尤小银 投标保证金账号(可简写) 开户银行:长乐市潭头信用社 账户名称:长乐市潭头镇会计核算中心 账 号:9010 6200 1001 0991 6186 7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ZZFZ2015招字011号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