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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泰县城区三环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时间:2015-01-04 17:23:04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福建-福州-永泰县 招标业主/代理: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1.04 截止时间:  2015-01-27

    摘要:本公告受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4,截止日期:2015-01-2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永泰县城区三环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永泰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采购业主: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0624-1418091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4180913
开标时间:2015-01-2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城区三环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编号:0624-14180913)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 [2013]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委托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关;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造价约21000万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及内容:永泰县城区三环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包含中海创园区段和火车站站前大道段)。其中中海创园区段:全长3.376公里,道路宽度24/43米,设计时速60 km/h;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1座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12道涵洞)、雨污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火车站站前大道段:全长2公里,路基宽度30米,设计时速60 km/h。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4道涵洞)、雨污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为城市主干道,建安造价约2.1亿元。最终建安造价金额以永泰县审计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建安造价金额为准。本次的招标范围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规定的隶属于永泰县城区三环路道路工程(具体建设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约为245.484万元人民币(已包含保修阶段服务收费)。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2月;工期约为3年;监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包含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依据项目的图纸,以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详见施工图纸 ;
2.5.         2.6.3 代建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并具备不低于工程师职称,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监理期间未在其它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的监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包含电子版施工图纸)售价:200元人民币每份。招标文件无记名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有两种:(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亲自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到场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路18号
联 系 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 0591-24839080
传    真: 0591-24832273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600347 ,  传真:0591-38872072;联系人:谢先生、黄先生。
9.3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建行永泰支行;
帐户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3500 1617 0070 5000 1714;
(汇款凭证上注明用途可简写为)“14180913”的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关键字:监理,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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