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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设计)新梅江地区怒江道(解放南路—春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时间:2014-12-31 00:13:4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天津 招标业主/代理: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4.12.30 截止时间: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建编号:1210304020140068
招标备案号:12002014121014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勘察[2014]12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梅江地区怒江道(解放南路—春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2014】2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226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梅江地区怒江道(解放南路—春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道路全长约848米,工程总投资额约为422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梅江地区怒江道(解放南路—春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道路全长约848米,立项中道路最高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立项中排水最大管径为d800mm。立项中中水最大管径为DN600,中水管道全长约为2000米,立项中燃气工程中压管道最大管径为DN300,长约930米,新建路灯42基;绿化工程种植行道树328棵。工程总投资额约为4226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中标单位完成岩土工程勘察的全部工作
2.4  工期要求:2015年02月01日 至 2015年02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15 年 1 月 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1月07日至2015年0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赵晨电话:58595644
传  真:58595644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杜希武(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宁波道15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聂玉泉、杜炎电话:24344868-822
传  真:24344868-817
日期:2014 年 12 月 3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关键字:绿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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