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江苏 | 招标业主/代理: |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2.29 | 截止时间: | 启东市教育局 |
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QDSXJ20141200201
启东市教育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新城区高级中学成套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如下)。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
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
1
不锈钢装配式水箱
6000*2000*2000(h)
水池有效容积18 m³
台
1
不锈钢厚度:顶板1.0mm,侧板1.5 mm、底板为2mm;保温材料为不小于4cm厚的岩棉,外包0.5m厚彩钢板,配基础槽钢件。
2
消防稳压泵
Q=3.6m³/h、H=20m、N=1.1KW
组
2
一备一用
3
成套机组配件
按图集标准配置
套
1
4
稳压罐
150L
台
1
5
控制柜
自动控制
台
1
元器件采用施耐德低压电器
备注:设备报价除以上技术参数中的要求,还须参照图集中的标准配好泵站所需的其他附件:检修孔、进水遥控浮球阀、控制室、消火栓系统导流套、各类止回阀、碟阀、管路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的配件及辅材。水箱为槽钢基础,安装位置为屋顶,水箱底标高23.8米。
一、上述项目合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肆仟伍佰元整(不含64500元),供应商所报报价超过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成套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的制造商
4、具有成套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型式检验报告的企业
5、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销售的经营范围,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1报价表须按附件一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1.2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成套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近两年类似业绩复印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
1.3递交报价文件同时须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供采购人核验。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
3、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汇款人:供应商名称(非其他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投标保证金随报价文件一同递交采购人查验。
启东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市财政专用;帐号:3206260101201000007032;
l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建行除外);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除外)。
l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3)华东三省一市除外的建设银行汇票——⑴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预算收入专户”;⑵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⑶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ⅹⅹⅹⅹⅹ”印章(ⅹⅹⅹⅹⅹ为五位数行号);⑷投标单位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所在银行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
(4)其他(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等)汇票——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l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2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银行汇票)。
5、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请于 2015 年 1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前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开标室3,逾时则不予受理。
6、报价包括:设备的安装、货物的成本、利润、安装费、税金(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调整等风险费;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标准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组装费;货物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或确保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包含的其他费用。
四、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质保年限及范围须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五、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到达施工场地付合同价的70%;安装完毕并经专项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后的 15 日历天内将所供货物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
3、本项目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1 年。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推荐成交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前二名作为成交候选人。若最终报价有相同者,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询价公告资料费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无论何种原因询价公告费用不退。
采购人:启东市教育局 代理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