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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县苔菉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时间:2014-12-30 17:25:19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福建-福州-连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4.12.30 截止时间:  2015-01-26

    摘要:本公告受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30,截止日期:2015-01-2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连江县苔菉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所属区域:福建-福州-连江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闽正茂[2014]招字第105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正茂[2014]招字第105号
开标时间:2015-01-2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 闽正茂[2014]招字第1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苔菉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水利水[2013]257号)、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基建[2013]199号)、连江水利局(连水利[2013]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江县苔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802337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上塘村、横塍村、苔菉村、后湾村、秀邦村、茭南村、北茭村给水工程,及东洛村大坝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自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开始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技术预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决算完成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工程预决算中心审核
2.6.2.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连江县利宏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2.7.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算,并以《连江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连政办〔2014〕120号文件相关规定下浮40%,即监理服务收费为12.61万元(暂按建安预算造价计费额8023377元为计费基数),监理服务费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连江县工程预决算中心最终审核确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项目投标及监理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监理任务的总监或总监代表;
3.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30 日至2015年 01 月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
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01 月26 日上午0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江县苔菉镇;    邮编: / ;
电话:0591-26481103;   传真:0591-26482401
联系人:尤慧青。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32号龙山新苑二楼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892787  ;     传真:0591-87892787  ;
联系人:何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开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苔菉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关键字:监理,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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