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广西招标网 > 桂林招标网 > 正文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4年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4-12-30 12:58:35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广西-桂林-雁山区 招标业主/代理: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4.12.2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桂林市雁山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4年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雁山区,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雁山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4年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14]92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4]1005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招标人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桂林市雁山区

建设规模: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127日,完工日期为2015331日,计划工期64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颁发的投标人联系卡(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石漠化综合治理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 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级及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及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等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41229日至201515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售人姓名:唐权

发售方法:

1)报名须由投标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颁发的投标人联系卡(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并实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1)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的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上述证件都必须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另还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石漠化综合治理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4)雁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原件。

  以上材料提供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进行查验。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交监督人员审验,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招标人定于20151517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121日上午1000时整在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

       编:541001

     联系人:唐权

       话:0773-2831282

       真:0773-2831282

                                 

 

 

                                    2014年12月29

 

关键字:水利,广西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