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河口区地方史志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河口年鉴2015》、《河口区水利志》印刷项目政府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河口区,所属行业分类:水利,采购业主:东营市河口区地方史志办公室,招标编号:东河国资政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河口年鉴2015》、《河口区水利志》印刷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口年鉴2015》、《河口区水利志》印刷项目
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4]310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河口年鉴2015》、《河口区水利志》印刷项目,《河口年鉴印2015》印刷数量为1000册,《河口区水利志》印刷数量为1600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6.4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河口年鉴》2015卷印刷招标技术要求
《河口年鉴》2015卷为大16开(210×285mm)平脊精装本,封面用进口pvc烫金、压凹,硬壳为3mm以上荷兰板纸裱糊。内文600页左右,用105g哑粉纸双色印刷(文字分两栏,图表跨栏)。彩图170页左右,用128g铜版纸四色印刷。招标报价含年鉴的文字、内文图片排版设计、彩页文字制版印刷,五遍打印校对稿,一次数码彩色样书(2本),印刷装订、成品包装、塑封,运费(指承印方将成品送至河口区史志办公室指定位置)等。印数:1000册。
采购人在谈判时提供《河口年鉴(2014)》。采购人验收时以《河口年鉴(2014)》的印刷、装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二)《河口区水利志(暂定名)》印刷招标技术要求
《河口区水利志(暂定名)》属于暂定名,《河口区水利志(暂定名)》为大16开(210×285mm)平脊精装本,封面用进口漆布烫金、压凹,硬壳为3mm以上荷兰板纸裱糊,环衬用250g水纹纸,覆光膜。预计内文650-850页之间,用105g铜板纸四色印刷。彩图90-100页之间,用157g铜版纸四色印刷。招标报价含《河口区水利志(暂定名)》的文字、彩图(页)的制版印刷,内文文字及图片排版设计、五遍打印校对稿,两次数码彩色样书(第一次4本,第二次6本),印刷装订、成品包装、塑封,运费(指承印方将成品送至河口区史志办指定位置)等相关费用。印数:1600册。此书为计划编纂出版。采购方有权根据资料编纂及图片征集情况随时决定是否印刷及出版。
采购人在谈判时提供《平顶山年鉴(2013)》。采购人验收时以《平顶山年鉴(2013)》的印刷、装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投标人报价同时必须包含出版社书号费及出版审校费、编辑费、年鉴彩图(页)的设计费、彩页修图费、地图制作审核费、条目翻译费、审校费等费用总计10.25万元,由中标方在采购人支付货款前全额支付。
供应商需具有3份(含)以上县级(含)以上印刷志书的同类业绩,并具有志书精装能力。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3份(含)以上印刷志书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并由采购方负责实地考察落实。
签订印刷合同一个月内,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签订合同前中标方所支付的规定费用。其余待图书印刷完毕送达河口区史志办公室指定地点后,支付60%印刷费。剩余40%款项必须等6个月后,根据志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印刷及装订质量,视情况一次性支付或分两次支付。
(三)时间要求:30天内交货。
二、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地方史志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9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46)3661726
三、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报名地址: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国资中心窗口)
报名联系方式:(0546)3886086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30日下午下班时止(正常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国资中心窗口
获取方式:必须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河口区人民检察院(4007房间/电话:3012322)或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由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于2014年12月30日16:50时前统一发送谈判文件,若未收到该谈判文件,请于当天下午17:00时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谈判文件。
六、时间及谈判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下午17:00时
谈判时间:2015年1月6日下午14:30时
谈判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01会议室(河聚路)
谈判保证金:拟投标人参加投标时,自带银行汇票或投标担保函(其他交纳形式不予认可)作为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开户行:山东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收款人: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由国资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交纳的,办理的汇票上显示的申请人与该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鲁财采[2011]49号文件,即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详见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中标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财务部(政务服务中心415室)开具保证金收据。
未中标的投标人,其保证金现场退还。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潘女士
电 话:(0546)3631059 3661726
报名电话:(0546)3886086 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监督及公证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河口区公证处。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