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24,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景宁县龙潭桥水库上游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14年度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景宁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代理: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县龙潭桥水库上游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14年度)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2014]39号,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二、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梅岐乡、东坑镇和鹤溪街道。
(2)建筑规模:至治理期末实现治理面积10.23km2,其中水保林58.11hm2、封育治理965.05hm2。溪沟整治工程包括修复护岸2223m,拦沙坝8座。
(3)招标范围:景宁县龙潭桥水库上游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14年度)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
(5)招标控制价:3502326元(其中预备费170000.00元本次招标不下浮)。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4、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6、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将于2014 年12月23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招标人将于2015年1月14日9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电话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 地 址: 景宁县人民中路223号202室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0578-5627538 联系电话:0578-5099332/15215730300(630300)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3日
景宁县龙潭桥水库上游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14年度)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