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长汀县水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23,截止日期:2015-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龙岩长汀县莲花等6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所属区域:福建-龙岩-长汀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代理: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长汀县水利局,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F]108号,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F]108号 |
开标时间:2015-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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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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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省长汀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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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莲花等6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汀县莲花等6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长汀县莲花等6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汀发改项[2014]496号)及2014年10月30日颁发的长汀县莲花等6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 福建省长汀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汀县莲花等6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汀县大同镇、三洲镇、馆前镇、策武镇; 2.3工程建设规模:一般莲花、上水寨、郭寨、英雄、新庄、绿泉等6座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2.4投资总额:安全鉴定费投资约60万元(10万元/座)。 2.5招标类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长汀县莲花等6座水库安全鉴定及其它相关服务。 2.6.2内容:①对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②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③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④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编制大坝安全评价报告;⑤代拟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⑥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2.6.3 工作进度(鉴定周期):在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设计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申请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 本工程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2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老年活动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账 号:9558 8314 1000 0019 17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月13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长汀县水利局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防汛大厦 邮编:366300 联系人: 丘先生 联系电话: 139508718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老年活动中心三楼 邮编: 366300 联系人:小肖 电话: 0597-6633111 传真:0597-6633111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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