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湖北 | 招标业主/代理: |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2.15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1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来凤县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服务,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排水,招标代理: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LFCG-2014-65c,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服务
二、招标编号:LFCG-2014-65c
三、服务需求:来凤县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备乙级及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并具有足够人员、技术及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
4.2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同时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队伍和人员。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12月16日起至2015年1月4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7.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8日16:00时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银行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562557549392;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无论以上述任何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5年1月8日16:00时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和财政委托银行进账。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月9日9:00时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5年1月9日9:2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兴红
联系电话:1333994432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宋 杰、覃庆成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