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贺州市 | 招标业主/代理: |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07.18 | 截止时间: | 2014.07.24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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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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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品牌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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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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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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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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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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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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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五羊) -125-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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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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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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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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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全称):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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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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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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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1、投标单位报价应是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2、按厂家规定保修,同时提供产品“三包”服务;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回访进行质量跟踪;其他售后服务按厂家承诺进行。
3、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免收零、部件及人工费,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内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本项目需求的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单位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参考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单位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评标时,若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产品某个技术参数或要求为某一品牌所特有,则该参数将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询价小组将做出对其不利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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