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北京市 北京市 | 招标业主/代理: |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07.08 | 截止时间: | 2014.07.29 |
北京市公安局处突民警服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处突民警服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处突民警服装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 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65223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 3号通用国际中心 B座 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5915024、 65910924-825、 836
项目预算金额: 3473369.18元
采购清单:
包号 |
品目号 |
品种名称 |
单位 |
控制单价 |
采购数量 (米) |
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递交样品数量 |
第 1包 |
1-1 |
精梳涤棉混纺加厚格子布 |
米 |
25.20 |
17826.3 |
449222.76 |
现货,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
2块( 1块 4米, 1块 1米) |
备注: 1、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投完整包,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品目进行投标。 2、投标单价、总价均须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均须四舍五入)。 3、每块面料样品应单独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包号、品目号、品种名称、规格尺寸。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种名称 |
单位 |
单价 |
采购数量 |
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递交样品要求 |
第二包 |
2-1 |
处突民警战训春秋服 |
套 |
391.72 |
1366 |
2269117.24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
男2套, 上衣:175/100B,下衣:175/90B |
2-2 |
处突民警战训冬服 |
套 |
424.16 |
1366 |
男2套, 上衣:175/100B,下衣:175/90B |
|||
2-3 |
处突民警战训多功能棉服(寒区) |
套 |
845.26 |
1366 |
男2套, 上衣:175/100B,下衣:175/90B |
|||
第三包 |
3-1 |
处突民警战训背心 |
件 |
350.00 |
1366 |
755029.18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
短枪战训背心, 4件; 长枪战训背心, 4件 |
3-2 |
处突民警全指手套 |
付 |
202.73 |
1366 |
L,4付 |
|||
备注: 1、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投完整包,不得仅对包内部分品目进行投标,也不得将几个包合报一个价格。 2、以上品种投标单价、总价均须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均须四舍五入)。 3、同一品种中男、女款所报单价应一致。 4、以上品种须按人员量体裁衣,上述预算包含量体等费用。 5、 处突民警战训春秋服、处突民警战训冬服、处突民警战训多功能棉服(寒区)每套配裤腿束带2条,价格包含在报价中。 6、各投标人在递交样品时均须严格遵照“二、技术规格要求”执行。 |
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07】 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 1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第 1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 2011版)》中的“警服主面料生产企业”,且同时具备所投分包内品种的生产资格。
4、第2、3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第2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特警战训服生产企业”,且具备“特警战训春秋服”、“特警战训冬服”和“特警战训多功能服”的生产资格。
6、第3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特警装具生产企业”,且具备“特警战训战术背心”和“特警战训手套”的生产资格。
7、《关于 2011年度全国公安机关警服产品质量统检第一批检查结果的通报》(公装财传发 [2012]47号)、《关于 2011年度第二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 [2012]99号)、《关于 2011年度第三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 [2012]133号)文件中,统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具有对应品种的投标资格,公安部发文恢复资格的除外。
8、《关于取消部分警服目录生产企业生产资格的通知》(公装财传发 [2012]149号)文件中,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有投标资格。
9、《关于 2012年度第一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 [2013]123号)、《关于 2012年度第二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 [2013]153号)文件中,统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具有对应品种的投标资格,公安部发文恢复资格的除外。
10、《关于 2013年度警服生产企业年审处理结果的通报》(公装财传发 [2014]27号)文件中,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有投标资格。
11、《关于 2013年度第一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 [2014]118号)文件中,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有投标资格。
12、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以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警服企业登记事项的通知》(公装财传发 [2014]16号)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年 07月 08日起至 2014年 07月 27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30-4: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 3号通用国际中心 B座五层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包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 EMS费 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 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开户行帐号: 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 3101 0000 0132
样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样品递交时间: 2014年 07月 29日上午 09:30-10: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 07月 29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包装规定的样品恕不接受,并将失去投标资格。
样品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 3号通用国际中心 B座 5层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07月 29日上午 10: 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14年 07月 29日上午 10: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 3号通用国际中心 B座 5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萍、董芳
联系方式: 65915024、 65910924-825、 836
传真: 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递交样品及签署保密协议的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期),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权限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递交样品及签署保密协议的授权);
3、第 1包: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第 2、 3包: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安装信息网( http://www.zgazxxw.com)、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 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 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