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吴忠市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吴忠[]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二[]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宁夏-吴忠,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吴忠市,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吴忠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人:吴忠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辉文 联系电话:0953-2020371 18695339119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利红北街620号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珊珊 联系电话:0951-8763113 18295389580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36号清苑尚景20号办公601室
四、原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12日
五、变更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第三项、动力及控制系统“峰值扭矩≥2400N.m/rpm”,现变更为:“峰值扭矩≥2000N.m/rpm”。
2、原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三、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科技实力 |
4分 |
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得4分,没有得0分(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业绩 |
4分 |
投标商自2015年起,纯电动客车连续三年每年销量10000辆以上得4分;连续三年每年销量9000辆以上得2分;连续三年每年销量8000辆以上得1分;不满足得0分。 (出具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销量证明复印件) |
现变更为: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科技实力 |
4分 |
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得2分,没有得0分,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没有得0分。(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业绩 |
4分 |
投标商自2015年起,纯电动客车连续三年每年销量10000辆及以上得4分;连续三年每年销量7000辆及以上得2分;连续三年每年销量5000辆及以上得1分;不满足得0分。 (出具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出具的销量证明复印件) |
3、本项目合同付款方式为:
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车辆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40%,在甲方支付第一次车款满一年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在甲方支付第一次车款满二年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
4、本项目的变更事项,在招标文件中均做相应变更。凡标书制作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事项,均做调整。
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