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银川[银川市兴庆区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四标段招标控制价发布[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兴庆区,所属行业分类:广场,招标代理:宁夏黄河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N2018-HHYD-H01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兴庆区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四标段
招标控制价发布公告
项目名称:兴庆区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四标段
招标编号: N2018-HHYD-H010
招标人: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育才巷1号
联系人:丹丽红
联系电话:18809598819
代理机构:宁夏黄河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君、王越
联系电话:0951-5051910
发布内容:
现将兴庆区南门广场及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招标控制价:(大写)壹仟伍佰壹拾柒万贰仟零捌拾叁元陆角叁分
(小写)¥:15172083.63元
不可竞争费用(含税)为¥ 284900.00 元,其中材料暂估价¥ 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900000.00 元,暂列金¥ 1690000.00 元。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持CA锁到“控制价文件”中下载控制价文件、设计图纸及承诺函(承诺函内容见下附表),并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携带承诺函原件,并将此函附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册中“投标函”之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公告。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黄河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投标函附录:
投标承诺函
致:(建设单位)
本公司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内容后,自愿接受招标文件的要约条件。本公司承诺如下:
一、 诚信承诺
1. 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拟投标工程名称)的投标;
3. 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4. 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 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6. 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7. 不扰乱银川市兴庆区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8. 不在开标后或在履行合同期间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9. 中标后不将中标工程主体内容转包、分包于他人;
10. 加强对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管理,对所分包的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 响应性承诺
1. 我司已针对拟投标范围工程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2. 我司的投标报价是在对拟投标工程作出现场勘查的情况下报出;
3. 我司所报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要求的中标单位应承担的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已包含在我司报价中;
4. 我司已明确并接受招标文件对拟投标工程工期的要求,并愿意承担一切因我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