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临沂费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服务器、储存器、计算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临沂-费县,所属行业分类:服务器,招标代理: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DND-2017-003,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费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服务器、储存器、计算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 采购人:费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东路 联系方式:0539-5790011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13325080345 0539-7877688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8室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服务器、储存器、计算机采购 2、项目编号:SDND-2017-003 四、首次公告时间:2017年2月24日 五、变更内容: 原信息内容:“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经销代理商; 4、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方式:须携带以下材料: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设备的授权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变更为:“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它内容不变。
|
|||||||||||||||||||||||||||
费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服务器、储存器、计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更正).docx |
上一篇:内蒙古关于扎兰屯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中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下一篇: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钦州港公租房项目二次加压供水设备采购(ZCQZZFCG1701)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