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1-05,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自贡自贡市大安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2014年广播“村村响”工程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自贡-大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广电,招标代理: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招标编号:大交招〔2014〕B12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自贡市大安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2014年广播“村村响”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 | 大交招〔2014〕B12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01-04 16: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预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5-01-04 08:30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附件 | ||
更正公告(1) 各投标人: 关于“自贡市大安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2014年广播“村村响”工程采购 ”项目编号:大交招〔2014〕B12号,将做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7、具备广电工程相关施工资质”,更正为“7、具有广播器材相关经营范围资质”。 二、“14、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4.1“商务标”部分。”更正为: 14.1“商务标”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优惠承诺及售后服务等。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性承诺函原件(含承诺函、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括广播电视器材设备);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所投收转控制器、智能广播扩音机生产厂商的合法经销授权证明文件; (6)所投有线广播传播设备的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8)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9)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①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自贡市范围内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维修人员名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③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0)其他有关需要证明的材料; 特别说明: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证明文件等必须真实有效,若已超过有效期或未经年检合格,一律视为无效。若相关证件正在年审或更换中,必须提供相应管理机构的有效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三、33页“五、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①投标人具备广电工程相关施工资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同时对设备使用管理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维护及管理方面的培训服务。”更正为“投标人具有广播器材相关经营范围资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同时对设备使用管理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维护及管理方面的培训服务。” 特此更正 二0一五年一月四日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自贡市自贡市大安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 地 址:大安街咸涌井40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13881408067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大安区仁和路鸿基花苑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3-2210716 传 真:0813-221071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13881408067 | ||
原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48f96831014a9fac4d9757d9.html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