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和田-和田,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公告:XLZC2014-041号
我中心于2014年12月23日发布的洛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XLZC2014-041号 】,因采购需要现将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不是法人的须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外地投标商需提供和田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双方协议/合同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均为原件,其他形式证件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开标前现场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商拒绝参加投标。
特此公告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