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香洲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珠海2015年度采购违法建筑物清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答疑,所属区域:广东-珠海-香洲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香洲分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4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上发布的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香洲分局2015年度采购违法建筑物清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ZCD-1411-134、采购计划编号:P-20140606-001945)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有投标人提出疑问:
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22页商务评分部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同类拆除项目业绩)及招标文件43页格式部分:要求提供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违章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招标文件29页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部分:要求提供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未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上述部分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那么在开标时是否需要提交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违章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项目合同原件进行核查?开标现场不提交合同原件是否该项得分为零?
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违章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交合同原件进行核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不得分。开标现场须提交合同原件,不提交该项评分为零。
投标人疑问:
2.招标文件22页已合作客户的良好意见评定书:要求提供客户意见评定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无客户盖章或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招标文件29页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部分及44页格式部分:要求提供客户意见评定书原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无客户盖章或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招标文件上述部分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那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客户意见评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还是提供客户意见评定书原件?
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1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获得客户良好意见评定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提交上述客户良好意见评定书原件进行核查;证明材料无客户盖章或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及原件的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份,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香洲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6-3263132
传真:0756-3323699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