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高州市公安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4-12-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茂名高州市区增设东方大道、冼太大道相关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项目项澄清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茂名-高州,所属行业分类:通信,招标代理: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高州市公安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在茂名市政府采购网和众诚招标公司网上发布的高州市区增设东方大道、冼太大道相关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项目(招标编号:ZC14G01N2731)公开招标公告,现就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
1. 原招标公告“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4日15:00 (投标文件受理时间14:30-15:00)”。澄清更正为:“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15:00 (投标文件受理时间14:30-15:00)。
2.原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138072.49元,已包含整个系统监理费,更正后,减除整个系统监理费人民币62273.96元,则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75798.53元。
3.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高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邵先生、余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七楼710室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传真:0668-3333169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