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广东省 | 招标业主/代理: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10.31 | 截止时间: |
一、澄清事项 招标文件P5第一章第一节中的以下内容: 包 号 包组内容 类别 数量 交货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包一 玻璃体切割仪 货物类 1台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50
变更为:
包 号 | 包组内容 | 类别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玻璃体切割仪 | 货物类 | 2台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 250 |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澄清公告回执处加盖公章并签字后及时传真至我司。
特此公告!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肖小姐(客服部)
联系电话:020-87301313、87303068-812
传 真: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澄清公告回执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玻璃体切割仪采购项目》内容,我司已收悉。
收件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一四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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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