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辽宁 | 招标业主/代理: |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4.10.30 | 截止时间: | 2014-11-02 |
辽宁省文化厅2014年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省文化厅2014年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ZC20141000662
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一、 采购内容 辽宁省文化厅2014年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1200吨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谈判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厂(商)家。投标人为采矿企业的,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单位的,需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稳定的供货渠道;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谈判文件即日起至2014年11月5日在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始发售 (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投标人为采矿企业的,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单位的,需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 5. 煤质检测报告 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授权人身份证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会议时间:2014年11月6日14: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更正为
一、 采购内容 辽宁省文化厅2014年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1200吨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谈判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厂(商)家。投标人为采矿企业的,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稳定的供货渠道;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谈判文件即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在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始发售 (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投标人为采矿企业的,需提供《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 5. 煤质检测报告 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授权人身份证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会议时间:2014年11月7日14: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联系方式:
联系人:车佳忆
电话:83961750-805
传真:83963056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