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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监狱管理局行政装备处“99”式制式警服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时间:2014-07-23 00:31:24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在区域:  天津市 天津市 招标业主/代理: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4.07.21 截止时间:  
受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监狱管理局行政装备处“99”式制式警服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监狱管理局行政装备处“99”式制式警服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14-A-086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7月1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5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获取。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购买。
(4)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网上应答时间
2014年7月18日9:00至2014年7月28日13: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谈判当日签到截止时间前获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
3.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7月28日14:00至14:15。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3)签到时间:2014年7月28日14:00至14:15(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4)谈判解密时间:2014年7月28日14:15至14:30,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5)谈判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6)递交样品的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8日15:00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第一会议室,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二)本项目预算调整为:
第一包:770949元。
第二包:99051元。
(三)本项目对样品要求变更如下:
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15:00前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每家单位可自行携带一个人型模特。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者提供样品不全或者提供样品经谈判小组认定属于重大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封样将作为验收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对样衣进行破坏性检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一包提供下列样品:长袖内穿衬衣、长袖制式衬衣、夏执勤服、春秋常服、单裤、内腰带、外腰带(全部提供男款),第二包无需提供样品。
(四)本项目实质性资格要求改为:投标人须为经过公安部或者司法部认证的警服生产企业,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更正日期
2014年7月2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娟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53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02367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开户银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光大银行广东路支行
账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08755412010030401691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1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行政装备处“99”式制式警服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4-A-086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关键字:警服,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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