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区域: | 山东省 东营市 | 招标业主/代理: |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4.07.18 | 截止时间: |
垦利县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垦利县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垦利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垦利县永兴路北侧
采购人联系电话: 0546-252719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 115号市政设计院楼三楼 3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46-8083566
变更内容:“开标时间: 2014年 8月 8日 9时”变更为开标时间:“ 2014年 8月 14日 9时”
“(三)必须是所投设备 (A包: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石墨 COD智能回流消解仪、 BOD快速测定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超纯水制备装置、智能一体化蒸馏仪、自动液液萃取仪 ;B包:暗管探测仪 )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商(或代理商)”现变更为“(三)必须是主要设备 (A包: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 BOD快速测定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B包:暗管探测仪 )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商(或代理商)”。
“ 注:开标时,非生产厂商,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原件或代理商证明原件;所投设备为原装进口产品及附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证明材料。” 变更为“ 注:开标时,非生产厂商,必须出具主要设备生产厂商 (A包: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红外分光测油仪、 BOD快速测定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B包:暗管探测仪 )的授权证明原件或代理商证明原件及其余设备生产厂商免费质保承诺函原件。所投设备为原装进口产品及附件的,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对应的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顺延至 2014年 7月 24日 17时。
开标时间顺延至 2014年 8月 14日 9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为 2014年 8月 14日 9时前。
其余内容不变。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 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