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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
时间:2015-01-16 06:01:0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方(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金鹏职位
详细地址桂林市灌阳县滨江西路2号
设计单位(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姐职位
电话0755-22968691传真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13室
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开展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公众对该风电场工程的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位于广西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西山瑶族自治乡,场址规划范围为北江村东北侧老鼠头界至野鸡界一带山脊。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10°56′26″~111°01′48″、北纬 25°26′43″′~25°30′33″之间。永久占地17.62亩,临时占地729.45亩,总工期12个月。规划拟设风机位30台,单机容量 2000kW,总装机容量 60MW。本风电场工程与马头风电场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在马头风电场建设时完成。风电场产生的电能最终以2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 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 本次环评在大坪村、项目中部布设2个大气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的TSP、SO2、NO2、PM10日平均值,SO2、NO2小时值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域空气质量较好。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次环评在牛湾河、灌江进行水质监测,2个监测断面的11个水质监测指标值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水质状况良好。 (三)声环境现状 在风场范围内及拟建道路周边敏感点布设4个点开展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四)电磁场现状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使用的马头风电场场址内的220kV升压站站址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及无线电干扰,均达到《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及《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标准限值要求,升压站区域电磁环境质量良好。 (五)生态环境现状 由于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和森林植被的明显退化,调查区植被结构单一,生态功能降低,评价区域内植物种类资源相对较少,有一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蕨。评价区域内野生动物种类不多,无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区。 本区域无大型工矿企业,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在场地平整、基础施工、废弃土石方堆放、风机设备及建筑材料运输等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和少量机械废气。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可能对周围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一些临时防护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洒水,对运输的沙石料和土方加盖篷布等,施工扬尘对当地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临时食堂亦产生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极小。 本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气,升压站员工食堂的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产废水量约1m3/d,经过收集沉淀后可用于场地喷洒降尘,废水产生量很小,自然蒸发后对区域地表水体水质影响很小。营运期220kV升压站员工日常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污水和洗涤、洗漱用水两部分,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6m3/d,经过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因此,风电场投运后对周边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正常情况下除升压站站区生活污水外无其他废污水产生。升压站站区地面均为混凝土结构,防渗效果好,生活污水不会下渗,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区绿化。本工程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三)光污染影响分析 本风电场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 的风机,风机叶片在运转时将在近距离内产生频闪阴影和频闪反射,长时间近距离观看会使人产生眩晕感。由于风机基座4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光污染不会影响居民区。 (四)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以《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评价,距主要设备噪声50m处的昼间噪声可以达到70dB(A)的要求;若夜间施工,300m处除空压机外基本能满足55 dB(A)的夜间标准限值。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电场风力机组的噪声和升压站内的电气设备噪声。项目正常工况下,升压站内的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在仅考虑距离衰减、不考虑环境因素衰减常数下,距风力发电机组80m处(地面水平距离)的噪声贡献值为52.9dB(A),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昼间限值的要求。综上,本工程运营期产生噪声不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施工期间会产生废土石及各种建筑垃圾等,在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后,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行期,风机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旧玻璃钢材料等,将被废品收购公司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废轴承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灌阳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六)风机维修润滑油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维修人员对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落地油(均落在风机塔筒内),及时进行清理回收,以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工程检修产生少量废旧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的量,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七)生态影响分析 在风机塔、施工平台、场内道路等施工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地表植被,从而造成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将被破坏,对当地动植物具有一定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动物具有一定的惊扰作用。风电项目施工期间一次性的干扰和破坏将对部分动植物产生短暂影响。但因本项目的施工点较分散,永久占地面积较小,施工结束后,大面积的临时占地将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植被逐步恢复,野生动物生境逐渐恢复,施工区域的野生动物数量将逐渐恢复为原状。 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割裂原有的植被景观斑块,项目区域不是鸟类主要迁徙通道,无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在施工结束后2-3年后区域植被基本可恢复为原状,项目建设也不会阻隔动植物的连通、迁徙及交流,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到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不会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对区域整个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及完整性的影响程度较轻。 项目为降低建设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生态措施保护主要有:减少施工占地,对施工表土和弃渣进行合理处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占地采取绿化、植被恢复措施,与当地林业局加强区域鸟类监测、救护的联动机制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用地符合桂林市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靠,项目建设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来减缓。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灌阳县滨江西路2号 联系人:董金鹏 邮编:541000 联系电话:18777379494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13室 联系人:吴小姐 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22968691 电子信箱:yiyi_ng@126.com 附: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环评报告                              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关键字: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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