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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新地泥冲铁、硫铁、金、钨、钼矿续采整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生成日期2014-12-08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废止日期主题词内容概述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
时间:2015-01-13 05:59:22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4.12.08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
业主方(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总职位
设计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职位
电话0773-5839354传真0773-5839747
详细地址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23号楼
建设单位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编制的《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新地泥冲铁、硫铁、金、钨、钼矿续采整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报告书相关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新地泥冲铁、硫铁、金、钨、钼矿续采整合工程位于广西苍梧县城198°方位,约20km的新地镇回龙村西侧,属苍梧县新地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1°08′08″~111°08′26″,北纬23°10′26″~23°10′34″;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08′19″,北纬23°10′30″。   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新地泥冲铁、硫铁、金、钨、钼矿由原“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新地泥冲雄贤铁矿(采矿许可证号:4500000720075)”和“苍梧县亿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地大窝冲铁矿(采矿许可证号:C4500002009112220042569)” 整合而成。整合矿区位于广西苍梧县城198°方位,直距约20km的新地镇回龙村西侧。隶属广西苍梧县管辖。根据《苍梧县矿产资源与整合方案》和“广西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资函[2012]60号《关于苍梧县新地泥冲整合矿区范围有关问题的函》及批复”,将“新地泥冲雄贤铁矿”和“新地大窝冲铁矿”两矿整合为“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新地泥冲铁、硫铁、金、钨、钼矿”。目前,新地泥冲铁、硫铁、金、钨、钼矿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已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   根据《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新地泥冲铁、硫铁、金、钨、钼矿开采设计方案》(广西贺州市平桂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13.1),该整合矿区经区国土资源厅桂资储案字[2012]34号文备案,(1)铁矿矿石保有资源量39.66万t,伴生Au金属量60.93kg。(2)硫铁矿、金矿矿石量60.46万t。(3)钨矿矿石量(333)21.11万t。(4)低品位钨矿矿石量D(333)51.38万t,WO3金属量814.08t、伴生Mo金属量31.63t。(5)钨矿+低品位钨矿矿石量(333)+D(333)72.49万t。6)钼矿(333)矿石量4.72万t。矿区面积为0.6976km2,矿山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规模露天开采铁矿5万t/a(200t/d),地下开采硫铁、金4.5万t/a(150t/d),地下开采钨、钼矿3.0万t/a(100t/d),矿山服务年限10年(含基建期0.8年)。   2、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产业类别之中,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相违背。   3、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3.1、大气环境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各点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以及SO2、NO2、TSP、PM10日平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3.2、地表水   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全部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3、地下水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矿区周边及各敏感点的监测点位全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3.4、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3.5、生态环境   矿区内生存物种属于一般类物种,其保护价值相对较小,在矿山区域进行矿石开采,对物种的破坏不构成严重损失。矿区生态系统属于Ⅰ级生态系统,其植被覆盖率很高,土地适宜性好,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对于开采矿山以利用其矿石资源,在生产及服务期满后及时进行复垦和修复,生态系统很容易得到恢复,所评价的工程项目具有环保可行性。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空气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导则》(HJ/T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预测:矿井排风口粉尘在5km范围内的计算点浓度均在标准浓度限值的10%之内,并用估算模式进行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区域内没有超标点。因此,本整合续采工程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排放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2、地表水   在正常情况下,采矿废水(含矿井涌水)经加药沉淀处理后,水质满足GB28661-201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标准,其中720m3/d供矿山开采用水利用与原选矿厂选矿用水,剩余部分117m3/d(丰水期)通过矿区北面现有的东西向冲沟排往新地河,经预测对新地河影响不大。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业施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3、地下水   本次评价要求对各废水处理池池壁和池底进行防渗处理,废石堆场地面需要进行硬化防渗,同时将本项目各地下水监测点做为长期地下水观测点,定期观测地下水水位和采集水样作水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4、固体废物   续采整合工程开采的废石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矿废石将全部用于修补矿区道路、平整场地,剩余部分堆存在废石场,待综合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很小。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区,收集后可依托新地镇“清洁乡村”工程配套的垃圾焚烧设施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5、噪声   经预测,本续采整合工程采矿工业场地昼夜的矿区边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而与矿区距离最近的横帐、练屋、鹿睡平屯有600m,生产噪声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可降至本底水平,符合评价标准的要求。因此,本续采整合工程投产后生产噪声对周边声学环境影响不大。   4.6、生态环境   续采整合工程的采矿活动将对矿区生物量、植被的覆盖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工程主要利用原有厂房设施,不新占用山林地和耕地,通过以新带老的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可以将生态环境负面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并随着采选活动的结束和复垦项目的开展,项目造成的生态负面影响将逐步减弱。   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续采整合工程环保投资193万元,占总投资的32.2%。环境损益分析表明,在实现必要的环保措施和进行一定的环保投资后,不仅可达到预定的环境目标,同时还可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使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统一。  6、清洁生产   本续采整合工程采用国内较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能耗低,污染物排放量少,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   7.1、施工期环保措施   在施工期只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经济合理,对生态的恢复治理措施有效可行。   7.2、运营期环保措施   (一)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   (2) 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   (3) 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石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4) 各产尘点作业人员均须佩戴防尘口罩及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呼吸道。   (5) 矿山露天工作平台的挖掘、装卸等作业点定期洒水,保持挖掘工作面湿润度。合理进行装卸作业,降低装卸落差。   (5) 加强对运矿道路的养护,确保路面平整,防止因汽车剧烈颠簸造成的产尘量;同时运送车辆禁止超载,车厢不能泄漏。   (6) 加强路面维护工作、根据路面状况及时给路面洒水。   (7) 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既阻留扬尘、降低噪声,又美化环境。   (8) 限制车速,车速应控制在20km/h以下,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   (1) 本续采整合工程产生的采矿废水(含矿井涌水)全部收集到PD180工业场地内新扩建的500m3沉淀池内分三级进行沉淀处理。为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在第一级沉淀池内通过投加石灰以提高氟化物的沉降效果,同时在进出水口设置挡板,池内设置导流墙,使池内水流呈折返流,可保持近8个小时的水力停留时间(丰水期),确保沉淀效果。化学沉淀法是含氟废水处理最常用的方法,石灰是一种有效的沉淀剂,除氟效果较好。经预测,矿区最大涌水量为842m3/d,其中720m3/d供矿山开采用水利用与原选矿厂选矿用水,剩余部分117m3/d(丰水期)通过矿区北面现有的东西向冲沟排往新地河。   (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林业施肥。   (3) 通过对废石场采取地面硬化、四周修建截水沟等措施可大大减少雨季淋溶水的产生。为避免废石淋溶水直接外排,拟在废石场东北角地势较低处设置一座24m3的淋溶水收集池,可满足淋溶水最大量24小时的停留时间。鉴于本项目废石淋溶水水量较小,收集后可泵入矿井涌水沉淀池,经加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选矿厂用水。   (5) 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治措施:   ①矿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应该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划分为一般污染区和非污染区。   ②污染防治区应该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   ③在矿(废)石临时堆放场场地上方设防雨棚,周围地面设置截排水沟,场地地面采用高标号水泥硬化防渗,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井下水仓、各废水处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混凝土,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材,保证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必须满足相应的防护标准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   ④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水渗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三) 噪声防治措施   生产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有:   (1) 选择设备噪声小的机械设备、选择装有消声器的设备;   (2) 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3) 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4) 为高噪声岗位操作人员配备听力防护用品,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5) 做好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严格保护矿区现有绿化植被,并建议在矿区周围选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交通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有:   (1) 降低机动车辆噪声,是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最有效和最重要的措施。   ① 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限值控制法规和标准;   ② 在环境敏感点附近,尽量降低车速,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刹车和其他音响信号装置噪声等偶发噪声;并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2)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可降低轮胎路面噪声和车体振动噪声。   (3) 道路两侧植树绿化,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程,既可以吸收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气体,又可以降低噪声,减轻扬尘,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综合环境效益。   (四)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 采取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提高矿产资源采矿回采率和贫化率,从源头削减矿山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采出的废石部分用于修补矿区道路、平整场地以及剩余部分堆存于废石场,待以后综合利用。   (2) 本项目废石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Ⅰ类,废石场沿用原有的废石场,地面已经过硬化防渗处理。选址及建设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Ⅰ类场的要求。场地用四周修建截水沟,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废石场靠沟谷一侧设置一条长30m的拦渣坝。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废石堆放造成二次污染。   (3) 生活垃圾收集后可依托新地镇“清洁乡村”工程配套的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五)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保护好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除工程建设及营运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草地等;对工人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六) 服务期满后采取的生态修复对策   认真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方案,全面地按计划完成整个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对临时堆场、工业场地、炸药库、办公生活区等进行场地表面整治,恢复植被;拆除这些场所的建筑物,进行土地整治和复垦,恢复植被;对主要采空区可回填废石,对非主要的采空区,可采取封堵采空区通道并保留排气孔的办法处理。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将得到逐步恢复。   综上所述,本续采整合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后可把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因此,本续采整合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服务期满后只要持续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恢复措施,项目区的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   8、水土保持方案   本续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将有效地控制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建设期拦渣率达到99.80%,水土保持措施完全发挥作用后,施工期引起的扰动侵蚀模数将逐渐缩小到施工前的背景模数甚至更小,将大大减轻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并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生产运行期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1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10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拦渣率达到99.89%,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将达到82.86%。六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一级防治标准目标值。   9、结论   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新地泥冲铁、硫铁、金、钨、钼矿续采整合工程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梧州市的矿产开发规划,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保证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矿区“三废”达标排放,实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的项目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2、主要事项   (1) 项目场地选择是否合适;   (2) 项目投产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 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 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 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电话、传真、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我们。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地址: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23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人:黄工   E-mail :kdy_tws@163.com   联系电话:0773-5839354   传真:0773-5839747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886550128   联系人:艾总   六、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8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8日   七、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广西苍梧县磊鑫矿业有限公司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2014年12月8日
关键字: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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