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振兴针织厂搬迁余热利用技术改造染织项目
时间:2015-01-09 05:59:5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4.12.04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1250万元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柳州市振兴针织厂 | 设计/建设单位: | 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业主方(柳州市振兴针织厂)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丁工 | 职位 | |
详细地址 | 柳州市柳北区前锋路 |
设计单位(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周工 | 职位 | |
电话 | 0772-2391159 | 传真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柳州市振兴针织厂搬迁余热利用技术改造染织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柳州市振兴针织厂搬迁余热利用技术改造染织项目
2、建设地点:柳州市柳北区前锋路4号,柳州电厂区内
3、项目性质:迁建
4、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
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前锋路4号,柳州电厂厂区内。该厂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地块约4000m2,目前为闲置场地,本厂搬迁至此地点后可接入电厂供热系统的蒸汽使用。建设以发电厂余热(低压蒸汽)为热源进行染织生产的生产车间,所有旧有锅炉设备淘汰,不再进行自行燃煤获取热力。本厂旧有的生产设备也全部淘汰,新安装了全套的新型生产设备,提高生产力与能耗比。本项目与传统染织工艺相比,由于不再单独燃煤,极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与能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及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要求。项目达产,年漂染针织布1600吨,产出成衣80万件;外购及来料加工棉纱1200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产生的粉尘、扬尘,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2)废水:施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
(3)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运输交通噪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施工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瓦砾碎砖、废弃建材、余泥渣土等
2、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的废气主要包括织布车间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
(2)废水:主要有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工人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染色废水、染色水洗废水和脱水废水。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营的噪声。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料、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各种染料的包装袋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概述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采取材料堆放洒水、运输车辆密封、运输道路定时洒水及时清扫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白沙污水处理厂。
(3)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柳州市环保局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在声环境敏感点周边作业时,应采取局部隔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经过敏感区域时适当减速,禁止鸣喇叭,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并委托柳州市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织布车间粉尘由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出。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为1.7 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的排放浓度限值规定。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厌氧—好氧—除磷—除氮优化组合工艺)处理后可达到生产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白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柳江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白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柳江河。
(3)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对于噪音声源强度高的设备进行吸音隔声处理,加装消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4)固废防治措施:项目废布料、纸管全部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袋)全部由厂家回收;棉絮、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对周边的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有关环保环规及环境标准,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涉及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环保专家和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的公众可通过调查表、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可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开始征求意见,为期十个工作日,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相关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柳州市振兴针织厂 丁工 13321726335 422719705@qq.com
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周工 0772-2391159 lbhbs68@163.com
柳州市振兴针织厂
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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