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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锡锭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生成日期2015-01-04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废止日期主题词内容概述免责声明:本栏目旨在为社会提供公
时间:2015-01-06 06:00:45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5.01.04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业主方(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盘鸿职位
详细地址灌阳县西山坪工业集中区
设计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职位
电话0773-5839747传真0773-5839747
详细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23号楼
建设单位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编制的《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锡锭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报告书相关情况   1、项目背景   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前身为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冶炼厂,注册资金3800万元,位于灌阳县工业集中区西山坪片区,总占地面积66667m2,员工117人,是一家从事锡冶炼加工及锡制品研发深加工企业。公司以锡矿为原料生产97%以上高品位粗锡,年产量10000吨。   项目所在地为灌阳县工业集中区西山坪片区,位于县城灌江上游,根据灌阳县产业布局及园区未来发展规划,西山坪片区未来将重点发展林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轻度污染的工业项目,园区现有的冶炼企业将逐步搬迁至灌阳县工业集中区文市片区。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属于粗锡冶炼项目,项目定位已不符合灌阳县未来的产业发展规划。为了配合灌阳县产业规划,以及开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和回收能力,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经过公司管理层的研究决定,拟对现有项目进行异地技改,新厂址位于灌阳县工业集中区文市片区,在不扩大产能的前提下,在现有粗锡工艺的基础上增加精炼工艺,对现有工艺进行技改优化延伸,以高品位锡精矿为原料,采用电炉冶炼及湿法电解精炼工艺生产高纯锡锭,设计规模10000t/a。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14年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将其列为重点推进项目(桂政阅〔2014〕92号)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市工信投资[2014]273号文同意项目备案并可开展前期工作。   2、项目概况   (1)现有项目概况   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灌阳县工业集中区西山坪片区,总占地面积66667m2,员工117人,其中各类技术管理人员28人。现有项目以锡矿作为原料,采用回转窑炼前处理—电炉冶炼的方式进行锡冶炼加工,生产高品位粗锡,锡含量达到97%以上。现拥有1台?2×26m回转窑、2台1250kVA电炉及1台5m2熔析炉,总投资10000多万元,年产97%以上粗锡10000吨。 现有项目于2009年4月9日以桂环管字[2009]57号文获得环评批复,2009年6月2日通过区环保厅批复进行试生产,2010年2月1日通过区环保厅的第一阶段验收,2010年10月10日通过区环保厅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技改项目概况   本技改项目位于灌阳县工业集中区文市片区内,占地136亩,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拟对现有粗锡生产线进行异地技改,在现有粗锡工艺的基础上增加精锡电解工艺及炉渣回收处理工艺,以高品位锡精矿为原料,通过磁电选脱钨及回转窑焙烧等炼前处理,配料后采用电炉熔炼,最后采用先进的湿法电解精炼工艺生产高纯锡锭,产品锡含量达99.95%以上,本技改项目总投资22415万元。   本技改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主体工程主要为回转窑车间、脱钨车间、电炉车间、熔铸车间、电解车间、烟化炉车间及各类原辅料仓库等,辅助工程主要为原辅料仓库、机修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公用工程主要为办公楼、供水、供电系统等。   3、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   评价区各测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砷、铅日平均浓度均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   除4#5#断面总磷超标外,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根据监测断面的地理位置,4#断面位于无名小河与灌江交汇口下游,无名小河周边有木桥头、达溪、大坊等村庄,超标原因有可能是周边面源生活污水及农业磷肥废水污染所致,汇流进入灌江后通过混合总磷浓度逐渐降低,所以5#断面总磷呈降低趋势,并随着河水混合河段的延长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内地表水水质现状良好。   (3)地下水   项目周边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项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区域地下水质良好。   (4)声环境   技改项目厂址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土壤环境   评价区各监测点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说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6)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面积约136亩,由于项目占地面积小,破坏的生态环境的范围小,破坏程度一般,通过厂区绿化等措施可以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7)通过对现有厂区周边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指标除了总磷稍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地下水各监测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土壤各监测点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说明项目建成运行至今,各类环保工作做得比较到位,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环境   本技改项目回转窑烟气、电炉烟气、熔析炉烟气、烟化炉烟气首先通过各自配套的沉降室+表冷管+布袋除尘处理后集中汇总进入动力波脱硫塔处理,除尘效率达98%以上,脱硫效率达92.5%以上,最后通过一根50m烟囱排入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排放标准。   本技改项目的4台熔化锅设计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统一对烟气进行治理。在各熔化锅设置集烟罩,除尘效率达98%以上,最后由一根30m烟囱排入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排放标准。   本技改项目在电解生产时有微量硫酸雾产生,主要是电解液在空气中自然挥发,在电解槽表面采取覆膜措施,可进一步降低硫酸雾的挥发量,该部分影响主要局限在车间内,另外电解车间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②水环境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技改项目拟建1470m3的冷却水循环池,100m3的地坪冲洗时循环池,75m3的脱硫废水循环池,80m3的事故应急池,保证生产废水不外排。   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林木浇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通过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为预防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对环境造成影响,厂区内设置集排雨水沟渠相连,并在排雨水沟渠末端设置沉淀池,拟建总容积1040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2个,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定期对初期雨水沉淀池进行清理。   ③噪声   对于生产中产生的噪声源,设计首先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尽量选用噪声小的先进设备,其次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特性及操作特点,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如设减振垫、消声器等设施。同时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措施,如设有专用的水泵房等。   ④固体废物   根据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性质,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灌阳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因此,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了较好的回收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影响分析   ①环境空气   A本技改项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种除尘设施正常运转时,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各关心点的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B本技改项目正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PM10、SO2、NO2、硫酸雾、Pb、As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小时、日均和年均预测浓度及叠加浓度均未超标,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C事故排放时,各敏感点TSP、PM10、SO2小时浓度均达标,但是厂区范围内超标,特别是事故排放时,和田、鲁水、鲁山、大冲背、界山岭等敏感点Pb小时浓度超标,影响最大。   综合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计算结果、大气预测结果和行业准入条件,本技改项目最终确定项目的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0m,在此范围内不适宜建设居民集中区、疗养院等对环境比较敏感的建筑。   综上所述,本技改项目正常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事故排放时,将造成Pb严重超标。项目投入生产后,应保证除尘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安排除尘系统的检修时间,加强管理,杜绝事故排放发生,将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技改项目建设可行。   ②水环境   A地表水   本技改项目正常运行期间,生产废水全部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天只补充一定数量的新鲜水;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林木浇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通过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见,本项目投入正常生产后可实现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达到工业集中区工业废水零排放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为预防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为预防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对环境造成影响,厂区内设置集排雨水沟渠相连,并在排雨水沟渠末端设置沉淀池,拟建总容积1040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2个,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定期对初期雨水沉淀池进行清理。   B地下水   正常情况下,根据项目管理要求,项目生产区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正常工况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   ③声环境   本技改项目完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噪声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可降至本底水平,符合评价标准的要求,生产噪声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   本技改项目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灌阳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区临时堆存或集中外售、外运时严格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分开堆存,禁止相互混合,同时设专人管理固体废物的处置,固体废物在产生、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进行登记。固体废物在转运过程中应采用蓬布封盖运输,运输途中不得散落。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综合利用,如建设单位能切实落实好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管理和处理措施,在固体废弃物产生、处理过程中加强管理,技改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⑤生态环境   由于项目占地面积小,破坏的生态环境的范围小,破坏程度一般,通过厂区绿化等措施可以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5、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   本技改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相关要求,达到《锡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06] 94号公告)要求。   (2)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技改项目符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广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   技改项目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投资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63号文及《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文要求。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浓硫酸、废气净化装置事故排放及物料运输泄漏。在工程的设计及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按工程设计、操作规程运行和管理,可有效减少运行风险,降低危害和环境损坏。一旦发生事故,应实施各类应急预案,其环境损失可以降到可接受水平。   7、清洁生产及节能   本评价主要从生产工艺、节能降耗、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对本工程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进行论述。通过专家打分法进行评价,项目达到“清洁生产”水平。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品种有:电力、焦炭、无烟煤、生产用水等。根据工艺计算,本工程年耗电量为3733万kWh,焦炭用量3000t/a,无烟煤用量3380t/a,新水用量10309m3/a,年耗能10143.09t-ce,折合标准煤1014.31kgce/t锡锭。   8、总量控制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污染物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建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9.02t/a,氮氧化物9.51t/a,铅0.1048t/a,汞0.0024t/a,砷0.2444t/a,镉0.03725t/a。   9、结论   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锡锭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生产过程符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原则;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厂址选择符合相关规划、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有保障。在切实做好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废气排放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固体废物全部收集并进行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严格控制噪声排放的基础上,该技改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2、主要事项   (1) 项目场地选择是否合适;   (2) 项目投产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 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 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 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电话、传真、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我们。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地址: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23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人:黄工   E-mail :kdy_tws@163.com  联系电话:0773-5839354  传真:0773-5839747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977341498   联系人:熊工   六、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灌阳县贵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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