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广西公司4G(TD-LTE)网络二期工程
时间:2014-12-10 05:58:30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广西 | 加入时间: | 2014.12.05 |
项目性质: |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投资金额: | | 资金来源: | |
业主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设计/建设单位: | / |
业主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 职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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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
在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等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中国移动广西公司4G(TD-LTE)网络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以及国家环保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委托具备相应环评资质的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抽样进行现场监测。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4G(TD-LTE)网络二期工程计划建设8539个基站。项目建设区域覆盖广西全区14地市,包括南宁、百色、北海、崇左、防城港、贵港、桂林、河池、贺州、来宾、柳州、钦州、梧州及玉林境域。本工程新建无线通信网中的TD-LTE移动通信系统,主要工作频段为1880~1900MHz(称F频段)、2575~2635MHz(称D频段)。拟用的发射机型号为RRU3168-fa、B38/B39、R8968EM1920、TD-RRH8x10-1.9、RRU3168-Fa共5个型号,单通道额定发射功率分别为20W和10W,单通道实际发射功率均为10W。配用双极化定向发射天线,天线增益为14dBi,馈线损耗为3dB。项目的建设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广西经济发展及人民生活需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
1 施工期
本工程在塔桅和机房的建设过程中需永久占用小部分土地,施工过程中会对基站所在地的少部分区域的土地进行扰动,对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景观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本工程基站大部分为楼顶塔,不需要征地建塔,少量落地塔每个只需要租地约20m2建设小型土建机房或活动柜机。因此,本工程对土地的扰动较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2运营期
移动通信基站由室外和室内两部分设备组成。室内设备有基站控制器,信号发射机,功率放大器、合路器、耦合器、双工器及部分馈线等。这些设备在设计、制造时已采取了较好的屏蔽措施,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磁辐射污染。室外设备有馈线和收、发天线。基站运行时其发射天线向周围空间发射电磁波,使周围电磁辐射场强度增高,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电磁辐射影响,这是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
理论计算结果表明,在基站水平控制距离和垂直控制距离之外,由单个基站引起的电磁辐射水平将小于0.08W/m2。
基站备用电源选用免维护密封蓄电池组,杜绝了漏液现象,机房地面不需要水冲洗,使用时也不散发硫酸雾,因而不存在废水、废气的环境污染。
基站为无人值守式,因此没有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产生。
运行期间室外天线不会产生噪声污染。室内部分的各种设备包括基站、电源、空调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但是由于各种设备在选型时就选择了优质低噪声的设备,空调的内外机噪声分别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室内机噪音小于48dB(A)、室外机噪音小于58dB(A)的要求。因此,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通过合理选址、优化基站发射功率、调整方向角等措施来确保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未建典型基站的功率密度背景值小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公众照射导出限值0.4W/m2的标准限值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电磁环境容量。本次环评在考虑环境影响最不利情况下,选取监测背景值较大、与其余基站共址、发射功率和天线增益较大、馈线及接头等损耗较小的基站为典型基站,预测基站周边的功率密度值。通过典型基站的理论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基站周围功功率密度选频值能满足《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中单个项目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目标管理值0.08W/m2的要求,公众可到达区域的功率密度宽频值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公众照射导出限值0.4W/m2的标准限值的要求。
因此,通过典型基站的环境背景值现状监测和理论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的8539个基站在公众可到达区域的功率密度选频值能满足《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中单个项目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管理约束值0.08W/m2的要求,公众可到达区域的功率密度宽频值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公众照射导出限值0.4W/m2的标准限值的要求,从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可于2014年12月5日起在www.10086.cn/gx/及http://www.gxepb.gov.cn/hjpj/网站上查阅本报告的简本(点击查看)。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如下单位: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530028)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13707871893
电子邮件:gxmcc_jzhp@163.com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建政路10号(530023)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1-5699453 传真:0771-5699450
电子邮件:xup@gxed.com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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